江宜桦对西方政治概念之分析

政治概念溯源

亚里士多德将人际间互动区分为:家务管理、主奴之治、政治统治。政治统治是城邦自由公民施行于彼此之间的平等之治;特点

  1. 关涉公共事务于公共利益;
  2. 自由平等公民的轮流统治活动;
  3. 预设了人的理性言说能力;
  4. 政治与个人幸福美满的生活有关,幸福生活是充满德性的生活;
  5. 是一个城邦内部的活动,城邦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政治。

霍布斯的政治概念:指“人人以平等身份,依约建立国家”的过程。透过此种过程而产生的国家,霍布斯称之为“政治的国家”,相反,则是“以力取得”的国家。与亚里士多德相比,虽然反目的论、反国家的自然属性、反民主政治,但是仍然着重相互性、平等性,并以自由意志为基础。

韦伯虽然对政治概念讨论简短(国家所特有的武力),但是却更直接而强烈地揭示现代政治概念与古代政治概念的不同之处:

  1. 不再与任何实质性的伦理或道德目标有关,纯然是一种活动或行动的范畴;
  2. 所指涉的活动是权力活动而非沟通说理的活动;
  3. 比传统政治概念更预设敌友关系与斗争的必然性,政治不再是善意相向的公民彼此砥砺德性的作为;
  4. 政治斗争或权力争夺不仅发生在一国之内,也发生在国与国之间,因此政治现象无处不在。

当代理论家的政治定义

决断论-施密特认为政治就是区分敌我。敌人是公开的敌人,而不是私人的敌友。不能出自个人的爱恨,而是公领域的对立斗争。而主权者的决断是划分敌友的根据。

多元论-汉娜·阿伦特主张政治与多元性之间的密切关系:权力-正当性-协力合作的行动能力。虽然追随亚里士多德,但是多元论是这种定义的起始点和关照所在,但同时对达成共识并不持乐观态度。

公共理性论-罗尔斯用政治正义价值和公共理性价值撑起一种政治性的正义观。

激进民主论-尚塔尔·墨菲

政治不能被局限为一种制度,也不能被想象为构成某个特定领域或社会层级。它必须被理解为内在于所有人类社会、并决定我们真正的本体性的一个向度。这里应该是对罗尔斯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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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概念的五个问题

  1. 如果把政治当成一个领域来看待,这个领域该如何划定?换言之,政治领域与非政治领域界限何在?区分标准是什么?公共性,但是公私界线未知。
  2. 如果把政治当成一种活动来看待,这种活动的特质是什么?它有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和功能?政治归根到底都是有目的的,但这种目的是根据社会情景而定的。
  3. 政治是否必然涉及(或蕴含)支配关系?是否必然与或明或暗的暴力行使有关?经验性的政治必然涉及支配,应然层面,我们认为,政治不应该与权力支配有关!而应该是“开创、领导”,要有更多的正当性-->理性。
  4. 政治的本质是理性的吗?政治之中该不该讲理性?

    罗尔斯的理性共识论之所以引人反感,主要是他对于何者堪称“合理”、何者堪称“不合理”,给了一个“霸权性的表述”。 江宜桦给出了比罗尔斯更宽松的理性定义。

  5. 政治是否寻求秩序或规范的建立?这种秩序或规范是否可能?政治该考虑的不是要不要秩序,而是要什么样的秩序。江宜桦主张的秩序的建立与维持,是一个永无终止的工作。

政治概念定义的两个层面:

  1. 经验性的定义:政治乃是人们为了决定公共事务的处理方向,而表现为辩论、沟通、对抗或支配的各种行为;
  2. 规范性的定义:在一个多元社会中,政治应该是所有关注公共事务的人,以彼此认为合理的方式,不断试图建立强制性规范,以谋求人类福祉的活动。